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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牟成文:“工人阶级专政”的内在逻辑———兼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的法哲学意蕴

来源: 日期:2022-06-15点击:


    导读:时至今日,《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具有的法哲学意蕴仍未受到学界足够重视,反而还存在被低估的可能,其主要原因就是对“工人阶级专政”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认识不够。其实,《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首次从实证角度为世界无产阶级明确规划实现政治解放的基本方案。此方案最为本质地体现为“工人阶级专政”命题。马克思用大量的事实既阐释了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又阐释了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可能性。正是通过此种阐释,《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具有的法哲学意蕴得以清晰呈现。相比于马克思之前的论述,“工人阶级专政”能更突显任务明确性和目标针对性。这必然在马克思乃至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关键词:工人阶级专政 《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 法哲学


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以下简称《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首次从实证角度为世界无产阶级明确勾画实现政治解放的基本方案。此方案最为本质地展现为马克思所提出的“工人阶级专政”命题。相比于马克思之前的论述,“工人阶级专政”更能突显任务明确性和目标针对性。毫无疑问,这为世界无产阶级就解决如何获得政治权力与建构未来新型政治制度从而实现政治解放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划。这在马克思法哲学发展史上必然具有划时代意义。无产阶级法哲学随着此种方案的清晰出场而得以初步确定。然而,时至今日,《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具有的法哲学意蕴并未得到学界足够重视,反而存在着被严重低估的可能,其主要原因就是对“工人阶级专政”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认识不足。此种状况势必对我们完整把握马克思法哲学乃至马克思主义理论带来不利影响。本文拟在探讨“工人阶级专政”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梳理《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具有的法哲学意蕴,以便能为改变上述状况提供理论资源。不妥之处,祈方家指正。


一、关于“阶级专政”概念

在分析问题之前,有必要就马克思笔下的“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作些说明。“阶级专政”是一个内含“阶级”和“专政”两个次概念的综合概念。
所谓“阶级”,就是指同一社会中经济地位相同、政治追求相似和文化旨趣相投的人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虽然“阶级”并非最早由马克思所发明的一个概念,却是马克思十分倚重的一个概念,因此,在马克思理论中具有核心价值。以“阶级”为支撑,马克思发明了阶级分析方法。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发表之前,马克思就多次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状况进行过剖析。比如,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对“无产阶级”的存在状况进行过透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探讨过“工人”即无产阶级的“贫困”,并在此基础上把“整个社会”分成“有产者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等“两个阶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解剖了阶级社会中存在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两大社会集团;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提出“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必然意味着新社会的建立”的新命题;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是如何被裂解为“人数很少的过分富有的阶级和人数众多的无产的雇佣工人阶级”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新论断。
所谓“专政”,就是指特定阶级的政治统治,或者说,特定阶级在执掌国家权力后对国家实行全面统治。实行政治统治的主要手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机器对敌对势力或者阶级实行专政;二是运用民主方式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实行治理。马克思首次提及“专政”概念是在《危机和反革命》这篇短文中,他说:“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政局下都需要专政,并且是强有力的专政。我们一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指责他没有马上粉碎和清除旧制度的残余。”
可以说,专政的核心是政治权力。而政治权力则构成阶级斗争的核心内容之一。只有具备政治权力,国家制度才具备实现自身的政治前提;只有具备政治权力,国家制度才具备实现自身的政治条件;只有具备政治权力,国家制度才具备实现自身的政治结果。也就是说,谁掌控了政治权力,谁就能掌握政治统治的确定权(立法权)与收益权(行政权)。历史上,只有实现了政治统治的“极少数人”,才能掌握政治权力。而掌握了政治权力的“极少数人”必然对远离政治权力的“绝大多数人”实行政治统治。政治统治中,掌握政治权力的“极少数人”与远离政治权力的“绝大多数人”之间必然形成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结构。当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处于严重对立之际,革命就会爆发。而革命的结局无非两种:要么导致政治游戏重新洗牌,要么经历动荡后的社会重归沉寂。
由此看来,所谓“阶级专政”,就是指特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二、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运用写实主义笔调和夹叙夹议手法阐明了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必要性。
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最为集中地展现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等两大阶级之间的斗争。无产阶级并未能取得这场斗争的总体胜利,更未能独立掌握政治权力并由此来开始未来新型国家制度的建构,而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是,正是这场“失败”,才不仅使法国无产阶级而且使世界无产阶级切身感受到了资产阶级的极端反动性。马克思对此种极端反动性进行深刻描画。
大资产阶级的极端反动性。马克思笔下的法国大资产阶级主要是指法国的金融贵族。而法国的金融贵族是法国资产阶级中的一个典型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银行家、交易所大王、铁路大王、煤铁矿、森林所有者和部分土地所有者等。1830年7月,巴黎再次爆发资产阶级革命。革命果实被金融贵族攫取,以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普为首的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七月王朝”建立。大资产阶级在掌握政治权力后,利用议会任意制定法律,批发官帽,分配从内阁到烟草专卖局的各种职位;靠不断扩大“国家赤字”来投机致富。因此,“每一次新的公债都使他们获得新的机会通过交易所活动来掠夺投资于国债券的大众”,这样,“七月王朝不过是剥削法国国民财富的股份公司,这个公司的红利是在内阁大臣、银行家、24万选民和他们的走卒之间分配的”。
工业资产阶级的极端反动性。法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是属于反对金融贵族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温和的资产阶级共和派,这一派还被称为《国民报》派,或者三色旗共和派与纯粹的共和派;工商业资产阶级自由派。这一派的主要代表是克雷米约、杜邦·德勒尔等;还有表面上不代表任何阶级但实质上却“属于资产阶级”的拉马丁派。这些通过二月革命共同推翻七月王朝的阶级虽在利益上互相敌对,但在对待无产阶级的态度上却极其一致,它们在骨子里就极端敌视无产阶级,因此,对无产阶级实行严格“控制”则是它们时刻不会忘却的要务。
如果说大资产阶级的极端反动性在七月王朝中暴露无遗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说,工业资产阶级的极端反动性在二月革命和六月革命中大白于世。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并建立了临时政府,这是各个不同阶级之间彼此妥协的结果。无产阶级尽管参与了二月革命,但要在资产阶级旁边实现自身的利益就像他们要在临时政府中安插一位工人坐到资产阶级多数派旁边一样不可能。这可从无产阶级的代表路易·勃朗和阿尔伯只能在临时政府中谋得两个有名无实的所谓“组织劳动”的差事中得到印证。而当由临时政府成立的国民议会公然宣称“资产阶级共和国”只能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时候,仅有的两个无产阶级的代表路易·勃朗和阿尔伯也被临时政府从执行委员会中排除出去了。
与其饿着等死,不如起而战斗。在资产阶级的逼迫下,无产阶级发动了六月起义。在马克思看来,六月起义是在法国“分裂现代社会的两个阶级之间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战斗”,“是保存还是消灭资产阶级制度的斗争”。无产阶级由于“没有领袖、没有统一计划、没有经费和多半没有武器”,仅仅凭借“无比的勇敢和机智”,因此在“坚持了五天”后陷入失败。
而对于资产阶级共和派而言,他们获得了六月斗争的胜利,也因此获得政治权力。在此语境下,资产阶级共和主义者卡芬雅克靠军刀在巴黎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所谓“资产阶级专政”,就是指资产阶级通过掌握并运用政治权力对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残酷专政的一种制度形式。“资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所充分表达的只能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决非其他阶级的意志。
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经济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必然导致它们在政治追求和文化旨趣上的根本对立。这就决定,“资产阶级专政”,相对于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决非一种温文尔雅式的民主形式,也决非一种人类政治文明的最后制度形式,而是一种残酷的阶级专政、一种残暴的政治统治,以及通达人类政治文明之最后形式的一种过渡。资产阶级共和主义者卡芬雅克靠军刀实行的“资产阶级专政”就是最好说明。卡芬雅克的制宪国民会议的第一步行动就是成立调查委员会,并由此来调查六月革命和五月十五日事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情况,其目的就是要赶快除掉路易·勃朗、赖德律-洛兰和科西迪耶尔。马克思指出:以“资产阶级专政”为底色所制定的宪法“不是批准了什么社会革命,而是批准了旧社会对于革命的暂时胜利”,因此,首先就是要确立资产阶级的统治。在此语境下,“宪兵”、“金钱”、“制宪国民议会”、“共和宪法”、“普选权”等都成为资产阶级用来对无产阶级实行残酷统治的工具。所不同的是,有的具有大棒效应,有的具有胡萝卜效应。只是,胡萝卜效应必然从属于大棒效应,而非相反。于是,无产阶级的“劳动权”也因此被“斥为异端”,累进税也被制宪国民议会永远逐出共和国范围􀃊􀁊􀁓。
通过透视法国无产阶级在六月革命中的“失败”,马克思总结道:六月革命因“无产阶级”受“资产阶级逼迫”而“注定”“失败”。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其一,“既不是直接的、公开承认的要求驱使无产阶级想用武力推翻资产阶级,也不是无产阶级已经到了有能力解决这个任务的地步”;其二,“无产阶级”“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处境只是一种空想,这种空想只要企图加以实现,就会成为罪行”;其三,“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行将来临的搏斗中,一切优势,一切最重要的阵地,社会的一切中间阶层,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这就决定,无产阶级必须实行“阶级专政”。只有这样,才能“推翻资产阶级”。
如果把“工人阶级专政”仅仅视为一种对“资产阶级专政”的以牙还牙,那就太小瞧无产阶级的眼界、理想和作为了。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实行“阶级专政”,不仅要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且要实现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解放。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论述对此作了最好诠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
因此,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是必要的。


三、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可能性

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同样运用写实主义笔调和夹叙夹议方法阐明了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可能性。
法国无产阶级开始出现同法国的农民、小资产阶级和其他中间阶级进行阶级联合的征兆。马克思通过审视法国的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与阶级特性发现了“工人”实行“阶级专政”所需要的阶级前提。此种前提历史地本质地展现在“不同阶级之间的阶级联合”中。
在当时的法国,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在法国革命进程中构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国民大众”。虽然法国农民在革命中展现出“既笨拙又狡猾、既奸诈又天真、既愚蠢又精明”的阶级特性,因此“是经过权衡的迷信,是打动人心的滑稽剧,是荒诞绝顶的时代错乱,是世界历史的嘲弄,是文明人的头脑难以理解的象形文字”;虽然法国农民身上还深深烙着“文明内部的野蛮的那个阶级的印记”。
但是,法国农民“所受的剥削和工业无产阶级所受的剥削,只是在形式上不同罢了。剥削者是同一个:资本”,“单个的资本家通过抵押和高利贷来剥削单个的农民;资本家阶级通过国家赋税来剥削农民阶级。农民的所有权是资本迄今为止用来支配农民的一种符咒;是资本用来唆使农民反对工业无产阶级的一个借口”,二月革命之后的临时政府又通过征收四十五生丁税来剥削农民,因此,“当共和国在法国农民旧有的重担上又添加了新的负担时,农民的情况更是可想而知了”。为此,马克思指出:“只有资本的瓦解,才能使农民地位提高;只有反资本主义的无产阶级的政府,才能结束农民经济上的贫困和社会地位的低落”,只有“社会民主主义的红色共和国”才是“农民的同盟者的专政”,而“立宪共和国”却是“农民的剥削者联合实行的专政”,这样一来,“农民自己应该决定自己的命运”􀃊􀁊􀁚。
法国的小资产阶级主要属于民主主义共和派,其在临时政府的执行委员会中的代表是赖德律-洛兰,其在制宪国民议会中的代表是山岳党,其在新闻出版界的代表是《改革报》。虽然小资产阶级有反革命的一面,比如,六月革命中,就伙同资产阶级共和派“搞过反对无产阶级的阴谋”,并同资产阶级共和派一起“攻打过无产阶级”,但是,小资产阶级同法国农民阶级一样也是资产阶级的盘剥对象。七月王朝时期,小资产阶级的所有阶层都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二月革命之后,小资产阶级遭受临时政府的盘剥,不仅小资产阶级及其妻儿被逐出其住所,而且其“财产”也一并被移交给“资本”。小资产阶级因此作为债务人也被抛进“在六月起义者尸体上重又威风凛凛地耸立起来的债务监狱”。为了活命,小资产阶级不得不“拯救财产”。对此,马克思指出:六月革命中,最狂热地为拯救财产和恢复信用而奋斗的,莫过于法国的小资产阶级,而他们最终得到的胜利果实却是“破产和依法清账”。小资产阶级直到后来才惊愕地发现:正是法国无产阶级被“击溃”,他们自身的处境才因毫无抵抗地陷入资产阶级的掌握之中而变得无比被动。上了大当的小资产阶级事后才比较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以无产阶级为后盾,才能保持住自己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阵地”。
这样一来,无产阶级同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就存在着阶级联合的可能性。为此,马克思指出:在已经联合起来的反革命即资产阶级面前,“小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中一切已经革命化的成分”,必定会与“享有盛誉的革命利益代表者”即“革命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马克思还进一步证实了这种“阶级联合”,他说:“我们看到,议会里的小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代言人,即山岳党,如何由于议会中的失败而去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代言人接近,而议会外的真正的小资产阶级又如何由于友好协议被否决,由于资产阶级利益被蛮横坚持以及由于破产而去与真正的无产者接近。1月27日,山岳党与社会主义者庆祝了他们的和解;而在1849年的二月大宴会上他们又再次采取了这种联合行动”,因此,经过六月革命,法国的“很大一部分农民和外省已经革命化了”。至1850年3月,“无产阶级”不再“受人挑动去进行暴动”,而是自主地“准备革命”。在此次革命中,无产阶级成为“革命联盟的首脑”,而“革命联盟”是“为反对资产阶级和政府而结成的普遍联合”。
法国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需要通过组织自身来成立“工人的党”的愿望日益迫切。马克思指出:“社会党与民主党,工人的党与小资产者的党,就结合成社会民主党,即结合成红党”,“工人的党”必然是由法国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织起来的党派组织。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告诉我们:工人的党即共产党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不同的利益,不会提出任何特殊原则用来塑造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与其他工人政党不同的是:一方面,在无产阶级的民族斗争中,“工人的党”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工人的党”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上,“工人的党”是无产阶级中最坚决、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上,“工人的党”能够比其余无产阶级群众更了解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工人的党”的最近目的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的最近目的一样都是“使无产阶级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在联合其他党派组织所组成的“红党”中,“工人的党”需要在贯彻落实“反对资产阶级专政”和“改造现存社会”这一初心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自身影响。正是在此语境下,“红党”答应向六月革命提供的已经不再是名称,而是内容;已经不再是免除租税的幻想,而是要收回已付给正统派10亿法郎、调整抵押贷款和消灭高利贷的行动。这样一来,“要把民主共和机构保存起来作为他们运动的工具,团结在作为决定性革命力量的无产阶级周围”,就成为“所谓社会民主派即红色共和国派的一般特征”。六月革命中,法国无产阶级的“失败”从反面向法国无产阶级提出了要成立“工人的党”的紧迫性。此种紧迫性大大增加了要成立“工人的党”的可能性。
世界无产阶级需要进行国际联合并在“世界战争”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可能性出现。马克思指出:“在法国,小资产阶级做着通常应该由工业资产者去做的事情;工人完成着通常应该由小资产者完成的任务;那么工人的任务又由谁去解决呢?没有人。它在法国解决不了,它在法国只是被宣布出来。它在本国范围内的无论什么地方都不能解决;法国社会内部阶级间的战争将要变成各国间的世界战争。只有当世界战争把无产阶级推到支配世界市场的国家的领导地位上,即推到英国的领导地位上的时候,工人的任务才开始解决。革命在这里并没有终结,而是获得有组织的开端,它不是一个短暂的革命。现在这一代人,很像那些由摩西带领着通过沙漠的犹太人。他们不仅仅要夺取一个新世界,而且要退出舞台,以便让位给那些能适应新世界的人们。”
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军队受到法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影响日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军队本是资产阶级实行阶级专政的工具,但是,当法兰西共和国因紧跟着六月革命而来的痛苦挣扎而陷于瘫痪并随后经历了一连串“革命寒热症似的动荡”的时候,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军队染上了“革命的寒热症”。尽管无产阶级在六月革命中遭受了“失败”并需要通过精神上的胜利重新振作起来,尽管由于“其余各阶级的发展使它无力实行革命专政”,但是,即使军队投进了“幻想无产阶级解放的空论家的怀抱”,也必然会受到六月革命的影响,直言之,也必然会受到无产阶级的影响。虽然此种影响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寒热症”,但是,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觑。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即使得不到胜利,也一定会获得巨大的成就”。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军队在1850年3月10日的选举中公然投票拥护六月起义者并反对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陆军部长拉伊特,就是获得此种“成就”的明证􀃊􀁌􀁚。
经过六月革命洗礼的法国无产阶级日益展现出“不断革命”的精神。马克思指出:当无产阶级把社会主义要求提供给小资产阶级的时候,当各种社会主义首领之间的斗争又表明每个所谓体系都是特意强调社会变革中的某个过渡阶段与其他阶段相对立的时候,无产阶级就日益团结在“革命的社会主义”周围,就日益团结在“被资产阶级用布朗基来命名的共产主义”周围,而这种“革命的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而这种“被资产阶级用布朗基来命名的共产主义”就日益展现出“不断革命”的精神,这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正是具备了此种精神,法国无产阶级没有被六月革命的失败所击垮,而是在1850年2月在不受别人挑拨的前提下开始策划新的革命。这标志着法国无产阶级日益展现出“不断革命”的精神。
法国无产阶级逐渐学会利用普选权来实现和争取自身的利益。1850年2月24日,法国无产阶级所展开的革命就是利用普选权在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实现和争取自身利益的尝试。1850年2月初,资产阶级共和政府砍倒了巴黎街道上的自由之树,法国人民由此被激怒。资产阶级共和政府的挑衅行为导致2月24日革命的爆发。在此次革命中,完全处于工人影响下的选举委员会为巴黎确定的三位候选人均获通过:德弗洛特是六月革命失败后被流放的人,是“革命无产阶级的代表”;维达尔是“共产主义作家”,代表着“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卡诺是“资产阶级共和派的代表”。1850年3月10日的选举标志着“社会主义的候选人都取得了胜利”。于是,马克思指出:“普选权一再消灭现存国家权力而又从自身再造出新的国家权力,不就是消灭整个稳定状态,不就是时刻危及一切现存权力,不就是破坏权威,不就是威胁着要把无政府状态本身提升为权威吗?”因此,普选权是新革命的导火索。当然,也要看到,“普选权”的作用空间是有限的,这在1850年5月31日的对峙中得到印证。为此,马克思指出:“巴黎的15万大军,最后决定的无限期推迟,报刊的平静态度,山岳党和新当选的议员胆小怕事,小资产者的庄重冷静,而主要是商业和工业的繁荣,阻碍了无产阶级进行任何革命的尝试”,因此,“普选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普选权在革命时期所能起的作用不过如此而已”。
因此,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是可能的



四、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法哲学意蕴

马克思法哲学就是马克思关于国家制度的理论思维或者最高抽象。这就决定,需要通过梳理实行“工人阶级专政”与国家制度之间的逻辑关联来探讨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法哲学意蕴。

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更能突显无产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中的任务明确性。马克思运用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这一事例实证了无产阶级需要在彻底废除传统国家政治制度基础上重建未来新型国家政治制度并由此代替“资产阶级专政”这一结论。马克思指出:“革命的失败”灭亡的“并不是革命”,“而是革命前的传统的残余”,而是“那些尚未发展到尖锐阶级对立地步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即革命党在二月革命以前没有摆脱的一些人物、幻想、观念和方案,这些都不是二月胜利所能使它摆脱的,只有一连串的失败才能使它摆脱”,“革命的进展不是在它获得的直接的悲喜剧式的胜利中,相反,是在产生一个联合起来的、强大的反革命势力的过程中,即在产生一个敌对势力的过程中为自己开拓道路的,只是通过和这个敌对势力的斗争,主张变革的党才走向成熟,成为一个真正革命的党”。因此,面对“资产阶级专政”及其所产生的白色恐怖甚至黑色恐怖,无产阶级要善于同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其他中间势力结成“革命联盟”,要接受“真正革命的党”的坚强领导,要善于进行国际联合并在“世界战争”中居于“领导地位”,要善于利用旧的国家机器中的有利因素来开展革命,要善于发扬“不断革命”的精神,要善于运用普选权来实现和争取自身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无产阶级“革命”的预期。

由于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所面临的障碍以及由此形成的困难前所未有,因此,“工人阶级专政”决非随随便便就可实现的,而是需要诸多前提条件具备才可奏效的。除上述条件需要具备之外,马克思还强调:“工人的一个成功因素就是他们的人数;但是只有当工人通过组织而联合起来并获得知识的指导时,人数才能起举足轻重的作用。”恩格斯也强调:“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

就此而言,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条件可以分为“自在性”和“自为性”两大类。所谓“自在性条件”主要是指与无产阶级内在特质有关的条件。所谓“自为性条件”主要是指无产阶级在其解放过程中所争取的条件。制约“工人”实行“阶级专政”的不利因素同样分为两大类,即“自在性障碍”和“自为性障碍”。与生俱来的缺陷构成无产阶级的“自在性障碍”。解放过程中产生的不足构成无产阶级的“自为性障碍”。“自在性障碍”和“自为性障碍”均会限制无产阶级的眼界、格局和境界。具有各种缺陷与不足的无产阶级会把自身的政治认知拘执于过去的范畴,甚至还会把社会的有机关联僵化地领会为一种狭隘的权力结构,从而严重制约解放效应的释放。认识论上的不足必然带来实践论上的盲目。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本身就是一个认识论与实践论相统一的过程。这就决定:“工人”实行“阶级专政”并由此来获得“政治解放”的各种条件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认识论与实践论相统一的过程。

实行“工人阶级专政”更能突显无产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中的目标明确性。实行“工人阶级专政”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然后才能进行第二步,第二步就是“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逐步“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如果说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为实行“工人阶级专政”从理论上布展好“两步走”蓝图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说,马克思在《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运用法国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具体事例从实践上对“两步走”蓝图进行系统而具体的勾画。

在把马克思主义结合于中国具体实际的过程中,在不断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在不断克服“自在性障碍”与“自为性障碍”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国家制度建设的探索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正确领会和科学把握马克思所提出的“工人阶级专政”这一命题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形式。“人民民主专政”因决定着新中国的国体而必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整体架构中成为总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必然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整体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础确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然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在实践中展现出了强大政治动能和巨大制度优势。我国在国家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由此形成的“中国经验”已然作为“中国智慧”载入了人类史册。未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还将在制度建设方面展现出更大作为。

新形势下,有两种观点值得我们警惕:一种是理直气壮地只强调“民主”而无视“专政”,另一种是信誓旦旦地只突出“专政”而忽视“民主”。其实,只要回到马克思理论就会发现:前者过分看轻新时代语境下敌对势力的存在及其影响,后者过分夸大新时代语境下敌对势力的存在及其影响。无论是过分看轻,还是过分夸大,都是不符合时宜的,都是没有根据的,因此是错误的。


作者简介:牟成文,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科学社会主义PI团队领军人、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21年第6期。

编辑:邱博昊